关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工会
各位职工:
2017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因故取消后,研究所启动了替代方案调研,现经所务会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该方案较往年方案增加了意外伤害(5万)、疾病身故(5万)、重大疾病(5万)保障,且门诊(60元次免赔,80%赔付)和住院(300元次免赔,80%赔付)的保额从5000元、10000元分别提升到10000元、20000元。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自2018年1月1日起开通,请广大职工注意保存各类医疗票据。具体理赔要求请关注医务室按季度在所网站及布告栏贴出的医疗保险赔付通知(一般每季度1次);另今年起也将开通微信理赔方式,届时保险公司将做相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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